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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公司决定调整生产组织机构
发布时间:2010/4/9 浏览:1631次
决定指出:为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,适应场站变迁和保修系统的整合需要,本着“精干、高效、统一”的原则,经总公司2010年4月8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,对各运营公司、修配厂的生产组织机构予以改革调整。
具体如下:
一、改组营运公司。将现有的四个运营公司体制改革重组,按照线路分布区域组建新的第一、二、三运营公司。
1、新组建的第一公司设经理、党委书记、副经理各1人;管理机构设置为:综合办公室、运安科、技术科。
公司机关办公地点设在原12中票务室。
所属单位:101车队(辖1、5路) 102车队(辖2、4、8路) 103车队(辖7、25、26、34路) 104车队(辖9、43路) 105车队(辖13、23路) 106车队(辖14路)107车队(辖17、12、41、42路) 108车队(辖19、33路)
2、新组建的第二公司设经理、党委书记、副经理各1人;管理机构设置为:综合办公室、运安科、技术科。
公司机关办公地点设在永寿路停车场。
所属单位:201车队(辖3、49路) 202车队(辖10路) 203车队(辖11路) 204车队(辖18、21、27、32、38路) 205车队(辖20、29、35、45路) 206车队(辖28、24路) 207车队(辖36路) 保修车间。
3、新组建的第三公司设经理、党委书记、副经理各1人;管理机构设置为:综合办公室、运安科、技术科。
公司机关办公地点设在海城停车场。
所属单位:301车队(辖6、22、31路) 302车队(辖15路) 303车队(辖16、30、39路) 304车队(辖37路) 305车队(辖40路) 保修车间。
新的三大运营公司组建后,取消原四公司及所辖各车队的番号。
二、增强修配厂功能。原一、二公司车间解体。修配厂重新整合后,设厂长、党委书记、付厂长各1人;管理机构设置为:综合办公室、财务科、技术科。
所属单位设置两个车间:第一车间:以完成车辆高保、大修为主。第二车间:以完成车辆二保、修复为主。
4月9日上午总公司召开部分干部大会,宣布总公司生产组织机构改革调整的决定。同时,就调整后的干部作出人事任免安排。对本次调整和即将开展的场站搬迁工作,总公司党委行政专门作出规定,提出具体要求。
会后,各相关部门按照总公司统一部署开始紧张有序的工作部署。按规定时限,在16日(下周五)所有重组、整合以及人员、物资的调配将全部到位,完成本次整合工作。